以下的”場地”或”本場地”指PublicHideout及其相關的負責⼈員及⼯作⼈員,”場地⼈員”及”⼯作⼈員”為場地持牌⼈指明於場地內⼯作的⼈⼠,並不包括場地租借⼈員及為該⼈員⼯作的⼈⼠。
使⽤場地前,務必清楚閱讀及同意以下之聲明及細則:
- 場地內只提供瓶裝、罐裝及其他密封式的飲品及密封式的食品。有關飲品或食品可能經過冷藏,或需要經過加熱或其他處理⽅可食⽤或飲⽤。
- 本場所並不提供酒精買賣。如場地使⽤⼈⼠因受酒精或藥物令他⼈受到滋擾或令他⼈或場地設備做成任何損失,該⼈⼠需負上以上的法律責任或賠償該⼈⼠因其⾏為⽽導致的損失。
- 場地內不准吸煙及使⽤明火。
- 除非獲場地負責⼈准許,請勿攜帶寵物進入本會場。
- 除非特殊情況,每次租⽤場地只以更改⼀次為限。
- 如於租場當天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租用團體可取消使用當天已租用的場地,並可選擇更改租用日期或要求退款。更改租用日期於3個月內有效。
- 客⼾未經事先聲明或商議,不得在場地內擺放任何物品或張貼告示、通告及任何宣傳物品。
- 本場地不會承擔任何人士因參與舉辦之活動而引致之傷亡/損失所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或賠償。
- 本場已安裝閉路電視。除非事先聲明,閉路電視將保持開啟狀態;場地租⽤⼈可因私隱理由暫時關閉閉路電視的錄影功能,惟如因該⾏為⽽導致任何有關⼈⾝安全、財物損失等爭議,場地⼈員在不在場情況上概不負責。
- 如使⽤場地作體育⽤途,本場地將不會對場地使⽤⼈員因從事該類危險活動⽽導致的長期或短期的⾝體及⼼理疾病、死亡、癲癇或其他病變負責。
- 在活動進⾏期間,場地負責⼈若發現活動內容對本場地構成負⾯影響,或在場⼈仕沒有遵守訂場細則及條款,場地負責⼈有權立刻停⽌其活動;已收取之費⽤或訂⾦亦將不獲發還。
- 活動負責⼈必須自行負責應邀参加者或以其他身份出席者之人身安全。如於活動進⾏其間場地發⽣意外、刑事案件、場地財物損失等。
- 活動負責⼈及其活動參加者必須自行保管其個人及團體之財物,倘有任何遺失及損壞,本場地及場地⼯作⼈員概不負責。
- 請保持場地清潔,若任何場地設備及物品損壞或遺失,活動負責⼈需負責相關之維修費用或賠償。
- 各申請團體或使⽤者所舉辦之活動,必須要遵守「香港特別⾏政區政府」有關部⾨之公眾娛樂場所之條例定義。
- 如團體或使⽤者舉辦的活動須向政府部⾨申請活動牌照,請先獲批准後⽅向本中⼼申請租⽤場地。如因牌照未能成功批出⽽未能舉辦有關活動,本場地將不會退回已繳費⽤,有關租地時段亦不可轉讓予他⼈。
我們致力按照規定的標準處理閣下的資料,其中包括保障閣下的私隱及確保閣下個人資料的安全,以遵守(在適用情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則。為本私隱政策聲明列明之目的使用或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前,我們可能會因法例規定需要索取閣下的書面同意。
在此情況下,我們只會在取得閣下的同意後,才會開始按指定的方式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倘若閣下未成年或未滿16歲或為精神上無能力人仕,在向我們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前,必須先徵求家庭或監護人之明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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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確保我們收集、使用及轉移的個人資料是準確、完整和最新的。然而,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提供的個人資料。你有權要求查閱和更正你的個人資料,我們建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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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聲明並不限制私隱條例所保障您享有的權利。
本場地負責⼈將不時更改使⽤、租借及維護場地使⽤規則及聲明,將以最新修訂版本及場地負責⼈之解釋為準。